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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条件材料及评选流程要求

发布时间:2021-06-08 09:43:22    来源:    浏览量:

  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条件材料及评选流程要求
 
  南京市优秀专利奖评选每年举办一次,专利奖设发明专利优秀奖不超过30项、实用新型专利优秀奖不超过20项、外观设计专利优秀奖不超过5项。
 
  南京市优秀专利奖奖励政策
 
  (一)市知识产权局对获奖项目给予证书表彰;同时对获发明专利优秀奖项目给予每项8000元资金奖励,对获实用新型专利优秀奖项目给予每项5000元资金奖励,对获外观设计专利优秀奖项目给予每项3000元资金奖励。
 
  (二)所有获奖项目将优先推荐中国专利奖、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
 
  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条件
 
  凡在南京市行政辖区内拥有中国专利的各类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专利权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以单项专利为申报单位)。
 
  1.近5年授权的发明专利;近3年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5.未获得过南京市优秀专利奖、江苏省专利项目奖和中国专利奖。
 
  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材料
 
  (一)专利奖申报书;
 
  (二)专利证书及后一次专利年费凭证复印件;
 
  (三)专利授权公告文件(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
 
  (四)专利检索报告;
 
  (五)专利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说明;
 
  (六)专利实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量、环保及特种设备等项目,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签定和准予生产的证明文件;
 
  (八)其他材料(获得资助、奖励等情况)。
 
  南京市优秀专利奖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市知识产权局对各申报项目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形式审查。
 
  (二)专家评审。市知识产权局聘请相应领域的技术专家、经济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并确定入选项目。
 
  (三)法律检索。市知识产权局委托相关单位,对入选项目进行法律检索,以确定入选项目法律状态是否符合规定。
 
  (四)信用信息查询。市知识产权局委托相关职能部门,对入选项目的申报单位近一年信用信息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申报单位信用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五)审核确定。局长办公会对入选项目进行研究审核,确定拟获奖项目名单。
 
  (六)公示及异议处理。市知识产权局将拟获奖项目在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确定为终获奖项目;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市知识产权局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及处理建议,终由局长办公会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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