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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合同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2-14 10:08:02    来源:    浏览量:

  专利转让对很多人来说,已经并不陌生,但是在与对方签定专利转让合同后,一般约定几个3-5个工作日内就需向转让方支付相关的转让费用,同时,也会有很多人关心,我们在 合同签定后,专利权是不是就能立即生效的,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今天,首捷知识产权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专利转让合同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合同纠纷要怎么解决?
  一、先说一下转让专利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或买家;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图纸,有相关的视频及资料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专利已经授权,是否拿到证书,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要转让。

  二、签定专利合同后,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一般都是用合同的方式,但并不是合同签定后专利权就能生效的,还需要去相关部门登记才能生效的。

  《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让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看起来两者不一致,但《合同法》所规定的是转让合同的生效,《专利法》规定的是转让行为的生效,这有点像《物权法》规定房屋的转让,自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时生效一样

  比如:在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与客户a订立转让合同后,又与客户b就同一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订立了转让合同,且与客户b共同到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那客户b就是本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受让人。但与客户a之间的转让合同仍然有效,客户a可以依据此合同要求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转让合同要到知识产权局登记,登记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转让给予公告。转让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不是公告之日起生效。

  三、专利转让注意事项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综上所述,专利转让合同在签订完之后,还需要到知识产权局登记,办理相关的转让手续,转让成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转让给予公告。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效力自公告后才会产生。除此之外,还应注意的是,在转让之前,应该考察自己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在转让后牵扯到其他第三人的,应注意权利义务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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