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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3-04-26 09:29:47    来源:    浏览量:

  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及已有技术参考资料、实质审查费之后即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常要检索与发明主题有关的现有技术并对下列问题进行审查:

  1、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利益;

  3、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4、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5、是否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7、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叙述了发明内容,说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

  8、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写明了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写法是否符合规定;

  9、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10、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是否明显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经过实质审查,专利局认为不符合上述专利法规定的,即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补正或陈述意见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就会予以驳回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驳回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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